纷美包装(00468)发布公告,诚如《2012年公告》及各份年报所披露,法院已于2011年12月驳回该项申诉,并判令 Tetra Pak 须承担法律程序费用。2012年1月16日,Tetra Pak就判决书向Düsseldorf Higher Regional Court(杜塞尔多夫高级地区法院)提交上诉通知书。
该上诉案须暂搁处理,有待该公司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异议诉讼,以取得EP 085专利(一项有关无菌包装材料的欧洲专利,亦为该项申诉所指的专利)无效的最终判决。2012年11月27日,欧洲专利局一审判决全面撤销EP 085专利。2013年4月17日,Tetra Pak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。
继Tetra Pak就一审判决向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后,于近期进行的口头聆讯中,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已驳回Tetra Pak的上诉,从而确认了EP 085专利无效。
根据该公司德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,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,即使Tetra Pak有可能特别向经扩大的上诉委员会提出复核呈请,但决定被推翻的机会非常低,因此, Tetra Pak根据EP 085专利向该集团两间公司提出的该项申诉将会终止。